12、第 12 章(2/5)
法阵的纹路亮起,将魔眼鼠吞没,随后变成丝丝缕缕的丝线,向远处延伸。阿贝尔看向丝线流动的方向。
远处的森林一片平静,和以往没什么不同,但追踪术的范围只有一千米,也就是说,鼠群就在一千米内。
阿贝尔感觉有点难办。
魔眼鼠是少见的胆小的魔物,一般喜欢潜藏在地下,只有集结成群时,才会在地表行动。
当它们躲在地下,泥土便会掩盖它们身上的深渊气息,只有钻出地表的时候,他才能感觉到,所以刚刚他才没能及时发现。
对付这种成群结队的魔物,阿贝尔一向有些棘手。
杀倒是好杀,但是太多了,往四面八方逃窜的话,哪怕他是勇者,也没有办法全部追上。
其实光明神殿有一种光明术,能够制造一大片光明之力笼罩的区域,范围以内所有魔物都会被削弱,放到魔眼鼠身上,就是大幅度降低移速,让小孩子也能轻松捉到。
但阿贝尔不会。
光明术只有光明神的信徒才能释放,光明法师、或者教廷的骑士都可以,但阿贝尔这两者都不属于,所以他不会。
在战场上时,对付这种不太强的成群结队的魔物,阿贝尔一般会选择直接用净化之力洗地。
全力输出之下,范围和十个光明术差不多,但效果更强,能直接净化掉不太强的魔物,比如魔眼鼠。
但那是在圣剑在手的情况下。
在阿贝尔以前的勇者,大多出身于教廷,在光明神殿成长的他们,从小就跟随祭司们模拟练习净化之力的控制,等到魔灾来临,净化之力觉醒时,便可以将多年的经验融会贯通。
阿贝尔没有这个经验。
被吟游诗人们讴歌的这一代勇者大人,成长的地方是一个偏远乡下的农场。
十六岁前,阿贝尔和唯一的亲人母亲一起生活,熟悉的人只有农场和附近乡村的居民们,勇者、恶魔、圣剑,那是只在睡前故事里才会出现的东西。
在光明神殿外拔出圣剑的那一刻前,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是勇者。
但偏偏他的天赋无与伦比,净化之力一觉醒,其储备量就已远远超过了以往的前辈们。
假如把前辈们的净化之力比作一条河,那么阿贝尔体内的净化之力就是一片海。
这就导致了他很难精细控制。
很多时候他只想放出一条小细流,净化之力给他的反馈却是一挂大瀑布。
所以对于阿贝尔来说,尽管圣剑具有增强净化之力的效果,但它最大的作用其实是引导和约束他体内的净化之力。
在和深渊生物对抗的三年里,历经无数次生死搏杀,阿贝尔对已经对净化之力有了很大的掌控,但要是想全力输出,还得依靠圣剑的辅助。
没有圣剑,他大规模使用净化之力清场时,就会变得极其不稳定,有什么效果全凭运气。
运气好一点,能只净化掉魔眼鼠,运气差一点,就会变成大爆炸,连周围其他的东西一起物理“净化”。
阿贝尔并不是很想冒险,可目前来看,除了赌一把,似乎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。
总不能真让镇上的大家两个月不出门吧?诺曼还要去艾伯特家上课呢。
红棕发的青年有些苦恼地挠了挠头。
他站了起来,顺着追踪术的指引,朝目标方向大步流星地奔跑过去。
如果没记错的话,这附近似乎有一片沼泽地,正好在这条路线旁边。那里平时不会有人靠近,周边也很空旷,哪怕真的炸了,也不用担心引起